摘要:一般納稅人購買不動產怎么做賬?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由于經營需要購進一批不動產,按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再分兩年抵扣,那么相應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一般納稅人購買不動產的會計分錄、申報填寫如下。 一、一般納稅人購買不動產如何做賬? 例如:A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2020年4月份購進新建不動產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1090萬元,發票4月份認證相符。請問相關賬務處理怎么做? 借:固定資產—辦公樓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90 貸:銀行存款 1090 二、不動產一次性抵扣報表填寫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五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 一、在辦理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的納稅申報時,應將購入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份數,以及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稅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的對應欄次;
二、還需將上述內容填入本表第9行“(三)本期用于購建不動產的扣稅憑證”的對應欄次。 4月1日前購入的不動產,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規定:截至2019年3月稅款所屬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后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第6欄“期末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的期末余額,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結轉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 三、不動產是什么?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若移動則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 常見不動產的范圍: 1、土地; 2、附著于土地上的建筑物,如房屋、橋梁; 3、地上定著物,如花草樹木; 4、建筑物的固定附屬設備:如給排水、中央空調設備。 四、固定資產是什么?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固定資產的成本,是指企業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這些支出包括直接發生的價款、相關稅費、運雜費、包裝費和安裝成本等,也包括間接發生的,如應承擔的借款利息、外幣借款折算差額以及應分攤的其他間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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