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財稅〔2008〕81號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簡稱財稅〔2008〕81號文件, 財稅〔2008〕81號通知, 現將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三、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 ????四、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 ????本通知所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設立和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以上是【會計家園小編整理:財稅〔2008〕81號,財稅〔2008〕81號文件,財稅〔2008〕81號通知】,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訪政策法規欄目>>
會計家園一站式創業服務平臺,提供全面、專業、高效的企業服務。包括:代理記賬、注冊地址出租、代辦公司注
冊、會計記賬、社保代理、會計代理、用友代理、出具審計報告、公司注銷、辦理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籌劃服務等。
咨詢“會計家園”客服,即可辦理相關業務,客服電話 13522780767(劉經理) |